今年会|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公司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今年会 发布日期:2024-11-12

    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今年会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华教金〔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将做好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参评对象为我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员工。

    二、评审项目及名额分配

    严格按照本年度评审的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附件1)、指标数和评审要求(附件2)开展评审工作

    三、评审条件

    按照所申报奖助学金的实施办法执行(见附件3),其中绩点和综测排名以2023-2024学年成绩绩点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

    四、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兼得关系

    1.社会捐赠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助学金可兼得,社会捐赠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社会捐赠助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

    2.社会捐赠奖学金(不含黄奕聪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社会捐赠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可兼得。

    3.社会捐赠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可兼得。

    五、评审流程

    1.员工申请:所有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均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奖学金进行申请,并按照拟申报奖助学金项目要求(见附件2)提交申报材料,各项信息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

    厦门警备区助学金1115日前申请,其他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申请人选须1118日前申请

    2.公司评审:公司根据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要求,做好初评及推荐工作院内公示后予以上报。

    六、工作要求

    1.公司将结合班级资助项目、本学年员工已受助情况等,统筹安排、合理分配资助资源,落实精准资助政策。

    2.在开展评审活动时严格掌握评审标准,认真实施评审办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获得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见附件4),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这一学年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个人成长报告需手写,字数1000字以上,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同时提交一张证件照、两张生活照电子版

    4.如有其他新增社会捐赠奖助项目,另行通知。


    附件:

    1.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推荐名额控制数

    2.今年会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要求一览表

    3.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4.相关报送材料


    今年会

    2024年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