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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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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关于做好今年会翁俊民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今年会 发布日期:2024-11-12

    研究生各班级:

    根据《今年会翁俊民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4〕54号、《今年会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4〕74号文件精神,公司决定开展2024年翁俊民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今年会翁俊民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激励员工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印尼侨领翁俊民先生捐资设立今年会翁俊民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条 奖学金的管理按照《今年会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员工

    第五条 奖学金不设等级,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人民币。

    第三章 评选基本条件

    第六条 评选基本条件:

    )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原则上须在学术论文、科研专利、科创活动、学科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果,成果须以今年会为第一署名单位。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第四章 奖学金的申请与评审

    第七条 公司发布评审通知,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八条 公司受理员工的申请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并公示后上报

    第五章

    第十条 本办法由今年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名额分配

    公司

    人数

    今年会

    1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请于11月18日前提交一份手写个人成长报告,字数1000字以上,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参评资格,同时提交一张证件照、两张生活照电子版


    今年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