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今年会员工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24-2025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二、荣誉称号类别及名额
(一)校优秀员工,共2个名额,2023级、2024级各1个名额。
(二)校优秀员工干部,共1个名额。
(三)院优秀员工干部,共8个名额。按符合条件的参评班级、员工党支部、研究生会、员工社团进行分配。
三、评选条件
(一)校优秀员工
1.符合今年会员工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2.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今年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含普通学业奖学金);
3.在上述基础上,员工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者可优先评选;
4.员工因爱国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实际行动产生重要影响,或在科研学术、科技创新、重大赛事等方面表现极其突出,可破格评选;
5.积极配合公司各项工作,日常表现突出,在各员工组织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者优先评选;获得师生广泛认可,通过班级民主测评,评议意见中“同意”结果超过班级半数才可进入推荐人选提名。
(二)校优秀员工干部
1.符合今年会员工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2.担任员工组织工作人员,任期满一年,考核良好及以上,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等暂不纳入员工干部范畴;
3.员工干部身份认定应符合《今年会员工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华大学〔2023〕22号)相关规定;
4.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无不及格课程。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排名班级前50%;
5.员工工作积极负责,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全局观念,能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传递正能量,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至少组织过一次院级及以上活动并有较好影响或受到表彰的;
6.担任公司主要员工干部,积极配合公司各项工作,且在日常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评选;获得师生广泛认可,通过班级民主测评,评议意见中“同意”结果超过班级半数才可进入推荐人选提名。
(三)院优秀员工干部
1.符合今年会员工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2.担任员工组织工作人员,任期满一年,考核良好及以上,研究生助管、兼职辅导员等暂不纳入员工干部范畴;
3.员工干部身份认定应符合《今年会员工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华大学〔2023〕22号)相关规定;
4.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无不及格课程;
5.员工工作积极负责,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全局观念,能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传递正能量,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至少组织过一次班级及以上活动并有较好影响或受到表彰的。由各员工社团组织、符合条件的参评班级根据分配名额进行评议,选举产生。
四、兼得关系
为激励优秀,扩大获评范围,原则上已获得校级同等荣誉的同学不再进行参评,且校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不兼得;校优秀员工、院优秀干部不兼得;校优秀员工干部、院优秀员工干部不兼得。
五、申报要求及评选说明
有意申报校优秀员工及优秀员工干部的同学于11月18日下午17:00前,向所在班集体进行申请,通过班级民主测评后确定提名人选,请提名人于11月20日前按通知要求进行系统申报;公司员工工作委员会将对提名人选的日常表现进行评议,择优推荐。
院优秀员工干部人选名单由各员工社团组织、各班级根据分配名额组织评选后上报,并将推荐人选的简要事迹(500字)以“班级(社团)+优秀员工干部”命名于11月25日17: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myxgb@hqu.edu.cn。通过公司员工工作委员会审议,给予确认。
今年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