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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评审2025-2026学年老生 “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来源:今年会 发布日期:2025-05-08

2023级、2024级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今年会“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今年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今年会2025-2026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今年会“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员工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公司将根据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总数应控制非毕业班人数的25%以内。

非毕业班总人数

45人23级22人,24级23人)

名额人数

11人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关怀和公司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公司高度重视,根据《今年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华大学〔2023〕15号(附件2)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员工,公司通过灵活方式,如电话联系、线上视频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员工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困难生认定及资助情况做出调整。

4.公司做好资助材料归档工作,对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阳光成长计划”评审等材料进行分类建档归档,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档案。

五、评审步骤

1. 员工申请

员工5月16日前向公司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填写《今年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量化评估表》(附件3《今年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附件4),并通过“阳光计划”系统进行网上资助申请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员工还需向所在公司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附件5)。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含续贷)以及首次申请陈进强贷学金的员工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附件6)。

2.公司评定

公司组建员工复评小组,复核申请员工所提交的《今年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量化评估表》《今年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无异议后上报名单至公司经济困难认定小组。

公司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会议讨论确定最终名单并公示。

3.资助落实

贷款审批:预计6中旬,员工资助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六、其它说明

1.根据国家政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员工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70元/月。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

2.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将由公司直接扣缴作为2025-2026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3.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员工,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提交2025-2026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以及助学贷款申请。

4.公司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5.员工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系统基础信息”中的数据为准,请公司认真审核“学工系统基础信息”相关信息。


附件:1.2025-2026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分配表

2.《今年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

3.《今年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量化评估表

4.《今年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

5.阳光成长计划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表

6.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办理须知


今年会

   20255月8